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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文

2022/07/16261 作者:佚名
导读: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文件精神和《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遵循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突出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全力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文件精神和《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遵循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突出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全力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促进我市垃圾分类系统与再生资源利用系统有效衔接,逐步提升垃圾分类水平,改善我市城乡环境面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健全政府领导下的综合协同推进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和环境责任意识,注重实效,稳步推进。

(二)有效分类,系统谋划。从我市生活垃圾收运和终端处理能力的实际出发,分阶段确定分类类别、品种、回收率等,做到终端分质协同处置,避免发生“分了再混”的现象,系统做好分类投放、收运、处理处置各环节的衔接。

(三)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根据我市各县(市)区发展水平差异,科学合理的选择各县(市)区的分类范畴、品种、要求等,以城带乡或以乡促城,实现城乡垃圾分类体系的共建共享。

(四)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根据我市社会发展实际,选择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小学校和易于推进的街道、小区作为先行分类示范点,不断完善分类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和技术,坚持以点带面,循序渐进。

三、实施方案

(一)实施区域

拟定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及鲅鱼圈区为垃圾分类试点区域,建立垃圾分类体系框架,待逐步完善做出效果后,延伸到其它区域。

(二)主体范围

试点区域内的以下主体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3.居民小区、村庄。

(三)分类方法

1.分类原则

结合我市目前的垃圾终端处置现状以及未来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规划,我市确定进行“1 3”的分类方式,“1”代表有害垃圾,“3”包含厨余垃圾、可利用再生垃圾、其它垃圾。未纳入垃圾分类的生活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2.分类制度

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

(1)实行分类投放。

市区采取“1 3”的分类投放,“1”代表有害垃圾(包含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家电类、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3”包含厨余垃圾(主要来源为家庭厨房、餐厅、饭店、食堂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小骨头等),可利用再生垃圾(废纸类、金属类、塑料类、纺织物类、玻璃类)、其它垃圾(筷子、卫生纸、尿不湿、塑料袋、烟蒂等)。

农村生活垃圾进行“1 2”的分类方式,“1”代表有害垃圾,“2”代表干垃圾和湿垃圾,干垃圾包含可利用废品和其它垃圾,湿垃圾包含餐厨和厨余垃圾。

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实施办法分两类回收,有害垃圾与可回收废弃物,食堂的餐厨垃圾提倡内部设置餐厨垃圾处理机以便就地处理,对没有条件自行处理的单位,委托专业作业队密闭运输至指定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

在试点区域原有桶站数量的基础上,根据垃圾装卸运输的路线和居民投放的便捷进行规划布局,重新对垃圾桶站进行“1 3”分类模式的改造,构建一站式“垃圾智慧分类投放点”。改造后的桶站将设置带有明显标识的分类垃圾容器,如餐厨桶、其它垃圾桶、可再生资源回收柜、危废垃圾收集柜。同时改造后的一站式垃圾分类点还具有垃圾分类宣传、美化社区环境等功能。

(2)实施分类收集。对不同品种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产生的有害垃圾委托专业单位收运,可回收垃圾由产生主体自行运送或由专业化服务公司处置,也可采取预约上门的方式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由本地环卫系统统一收集。

(3)实施分类运输。分类投放和收集的生活垃圾实现分类运输,配备满足垃圾产量需求、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分类收运车辆,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涉及有害垃圾运输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实现分类处理。厨余垃圾由专业单位转运至我市厌氧发酵专业处理厂,再生资源则转运至正规的造纸厂、废旧纺织厂、橡塑厂等进行有效的资源循环再利用,分类后的有害垃圾运至危废处理厂安全处置,其他垃圾进入填埋设施。

(5)大力发展综合处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建设营口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区,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厂、卫生填埋场、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以及各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厂等,提高垃圾处理系统综合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能力。

(6)推行垃圾智慧分类体系

运用“互联网 环卫”的创新思维,按照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相结合的思路与趋势,搭建由居民的宣教激励体系、智慧分类系统、优化回收处理组成的“三位一体”的垃圾智慧分类回收体系。

(四)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的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度体系,实行垃圾分类的区域内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垃圾分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地区所在地政府具体组织落实,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成立“营口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明确相关责任。分级组织成立“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循环利用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制定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和指导目录,引导公众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

(三)职责分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配合做好居住小区实行垃圾分类指导工作;商务部门配合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对有毒、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过程及设施进行检查、指导;工商、卫生部门配合做好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垃圾分类指导工作并督促落实,宣传部门配合做好垃圾减量和垃圾分类的知识宣传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垃圾分类指导工作并督促落实;财政部门负责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

(四)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垃圾分类奖罚制度和管理办法,逐步推行以成果为向导,以社会为对象,运用互联网 环卫的创新思维,按照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相结合的思路与趋势,投放分类设备,建立“生态账户”,实行二维码入户,推行奖惩办法并搭建由居民的宣教激励体系、智慧分类系统、优化回收处理组成的“三位一体”的垃圾智慧分类回收体系。

(五)建立考核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指标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由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区、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效能监察,对成绩显著的区、单位和个人给于表彰、奖励。

(六)加强监督指导。完善监管机制,推行行业监管,专业监听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会监管模式,加强对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处理设施运营状况、效果进行监督,形成全过程监管。

五、实施计划

(一)2017年重点工作

1.主要目标

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步构建垃圾智慧分类体系,开展试点工作,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

2.主要任务

(1)制定工作方案

全市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制定宣传教育读本,编制分类指导手册,统一标志标识。

(2)明确首批试点范围

站前区、西市区及鲅鱼圈区为垃圾分类试点区域,各城区选择1个公共机构、1个相关企业、1个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3)开展摸底工作。对全市各个社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调研,了解基础数据,如小区数量、常住户数,现有的垃圾桶站数,日产生垃圾数量,垃圾成份占比等综合情况。

(4)公布品种目录。制定公布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利用再生垃圾、其他垃圾的品种目录。

(5)探索引入专业化服务。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我国在垃圾分类业务上较为领先的专业化服务公司,用“互联网 环卫”的垃圾分类运营模式和发展路径,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

(6)加大宣传力度。发动我市全媒体多样化宣传,让垃圾分类行动起来,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网站,公众号等新兴媒体作用,让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贯穿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大力营造垃圾分类浓厚宣传氛围,制作并发布垃圾分类宣传片,宣传垃圾分类典型。

(7)总结试点经验。召开现场会议,进行交流学习。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主要目标

初步建立一套适合城市和农村有效的垃圾分类流程体系,形成垃圾智慧分类模式的雏形,做出3个垃圾分类样板示范区,实行垃圾分类的区域内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

2.主要任务

(1)扩大实施范围。计划在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鲅鱼圈区各选择5个社区和村庄作为垃圾分类试点区域。

(2)推进处理系统建设。加快营口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3)初步构建垃圾智慧分类体系。选择专业化服务企业开展体系建设。在各小区建立稳定的服务网点,加强回收工作的力度,优化操作流程,逐步形成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分类习惯养成为核心,厨余及可再生资源再利用为目的,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服务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垃圾智慧分类体系。

(4)开展督导考核。继续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组成督导组对各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5)协同推进宣教体系建设。对相关部门进行分工协作,共同管理,创建垃圾分类宣教传播队伍,以宣传教育为核心,提高居民分类意识,以可持续的积分激励为重要手段,增加居民分类的积极性,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强化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活跃度。

(三)2019年重点工作

1.主要目标

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完善垃圾智慧分类体系,到2019年底,实行垃圾分类的区域内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5%。

2.主要任务

(1)扩大实施范围。计划在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鲅鱼圈区再增加20个社区作为垃圾分类试点区域,大石桥市、盖州市纳入垃圾分类试点范围。

(2)推进处理系统建设。争取完成营口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区首批项目建设,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再生资源回收的有效处理。

(3)完善法规政策。开展起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工作。

(4) 做好督导考核。实施绩效考核,加大督导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5)加大宣传力度。将试点区域扩大,从学校教材和课堂活动入手对做好学生的垃圾分类知识普及,让学生带动家庭,适时开展“垃圾分类优秀家庭”、“十佳分类明星”评比活动等。

(四)2020年重点工作

1.主要目标

将成熟的垃圾分类模式基本覆盖全地区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具备垃圾分类条件的社区。到2020年底,实行垃圾分类的区域内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

2.主要任务

(1)扩大实施范围。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鲅鱼圈区、盖州市及大石桥市具备垃圾分类条件的小区实现基本覆盖,各乡镇选择1个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2)完成终端处置的基本建设。完成营口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

(3)完善法规政策。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4)建设长效宣传体系,开展全民宣传。发挥主流媒体及网络平台的正面引导作用,加强培训指导和专业人才培训,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报道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5)全面进行总结。召开全市城乡垃圾分类工作会议,总结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于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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