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营口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全文

2022/07/16135 作者:佚名
导读: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家和省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气化营口”“电化营口”工作要求,以保障全市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构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家和省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气化营口”“电化营口”工作要求,以保障全市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构建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取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清洁替代,安全发展。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以清洁化为目标,尽可能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等清洁能源取暖,替代城镇和乡村地区取暖用散烧煤,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

2.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可行。立足全市资源实际、经济能力、基础设施等条件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在居民可承受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因能制宜,采取适合的清洁取暖策略,优先选取符合居民消费理念的供暖方式。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发挥政府在清洁取暖中的推动作用,主导取暖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制定价格调节政策,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推动责任体系。

4.坚持全面推进,重点先行。在全市环保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全面推进清洁取暖。统筹大气污染防治紧迫性、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在环保重点区域优先推进。

(三)主要目标

按照由城镇到农村分层次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城镇优先发展集中供暖,集中供暖难以覆盖的,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取暖。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地热、生物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取暖,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天然气或电供暖,适当扩大集中供暖延伸覆盖范围。不能通过清洁取暖替代散烧煤取暖的,重点利用“洁净型煤 环保炊具”的模式替代散烧煤取暖。力争2021年,全市清洁取暖率达到70%。

二、重点任务

清洁取暖方式多样,适用于不同条件和地区,且涉及热源、热网、用户等多个环节,应科学分析,精心比选,全程优化,有序推进,要因地制宜选择供暖热源。

(一)稳步实施清洁燃煤供暖

充分发挥存量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鼓励热电联产机组根据热负荷需求进行乏汽供热改造,增加机组供热能力。推进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提高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的环保水平,到2020年全市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实现达标排放,适时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淘汰超标排放的燃煤锅炉。提高供热燃煤质量,优先燃用低硫份、低灰分的优质煤。

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无法采用清洁能源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参照我市主城区散煤清洁替代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重点利用“洁净型煤 环保炊具”替代散烧煤取,适时推广环保炊事采暖炉具、吊炕、热水空调和暖气“四位一体”供暖模式。(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指导并督促落实)

(二)有条件地区加快发展天然气供暖

城镇地区优先发展天然气供暖。加快城镇配套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三峡集团(营口)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在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楼宇或建筑群,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要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燃煤锅炉天然气置换,积极推进新建取暖设施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在热网未覆盖的楼房小区,支持推广天然气锅炉集中供暖,对城乡结合、城郊村等分散用户,鼓励安装燃气壁挂炉取暖。〔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指导并督促落实〕

(三)积极推广电供暖

结合采暖区域的热负荷特性、环保生态要求、电网支撑能力,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各种类型电供暖。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电热膜等分散式电供暖。鼓励利用低谷电力,有效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鼓励利用低谷时期的富余电量,推广蓄热式电锅炉供暖,提升电网调峰能力,促进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指导并督促落实〕

(四)科学发展热泵供暖

根据气温、水源、土壤等条件特性,结合电网架构能力,推广使用地源、空气源热泵供暖,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供暖效率。在地质条件较好地区推广浅层地源热泵供暖。〔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并督促落实〕

(五)大力推进生物质能供暖

结合全市生物质资源、供热现状,加快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和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项目。鼓励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发展生物质耦合技术。力争到2021年,生物质能供暖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指导并督促落实〕

(六)拓展工业余热供暖

继续挖掘我市钢铁、水泥、玻璃等工业企业余热潜力,采用余热余压利用技术进行对外供热。大力发展热泵、蓄热及中低温余热利用技术,进一步提升余热利用效率,扩大余热供暖范围。力争到2021年,工业余热供暖面积达到160万平方米。〔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指导并督促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统筹协调推进。建立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金融发展局为成员的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全市清洁取暖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规划落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全市清洁取暖总体规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进电供暖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清洁取暖环境监管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城镇供热专项规划,牵头出台推进城镇清洁供暖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加强对全市城镇清洁供暖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

(二)完善管理体制。改进集中供暖方式,优先以热电联产满足供暖需求,加快推进热电联产替代燃煤锅炉;鼓励采暖型背压热电联产企业成立售电售热一体化运营公司,优先向本区域内的用户售电和售热。严格供热节能管理,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标准。优化区域集中供暖管理,放开准入限制,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供暖领域。加强供热区域内热源的互通互联,实现热力系统最优调度。强化煤炭流通领域监管,严控劣质散煤进入消费市场。〔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指导协调〕

(三)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整合,实现多热源联合供热。按照国家和省配电网建设行动计划和农网改造计划,加快配电网建设,满足电供暖设施运行需求。推动营口接收站项目前期工作,提升天然气供应能力。加快天然气支线及城市燃气设施建设,保证满足终端需求。加大储气设施扩容改造和新建力度,建立健全城市应急储气调峰设施,为天然气供暖创造条件。〔各县(市)区政府、国网营口供电公司落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指导协调〕

(四)拓宽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支持取暖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及清洁取暖项目运行。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清洁取暖项目给予信贷支持。支持通过发行绿色债券、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发展局按职责分工指导协调〕

(五)加强污染物排放监管。加大对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排放的监管力度。切实推进燃煤锅炉环保改造,加快淘汰列入拆除计划的老旧低效燃煤锅炉,鼓励有条件的燃煤热电厂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科技和技术创新。重点推进蓄热装置、智能供热、多能互补等专项技术研发,加强清洁供暖领域科技创新。推动清洁供暖装备升级。推进供热行业节能标准编制和修订,加强清洁供暖设备质量监督检查,着力提升清洁供暖设备质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平面广告、互联网、宣传画册等,加大对雾霾危害、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居民积极使用清洁能源,大力倡导绿色生产、消费新理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压减燃煤,坚决杜绝低劣质散烧煤,全力推进各类清洁能源的应用。鼓励市民参与支持压减燃煤,积极配合清洁燃烧炉具的推广,努力营造“从我做起、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指导协调〕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