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标识解析体系建设,争取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在我市落地应用,并率先推进在汽保行业应用,对牵头建设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金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应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系统。
2.加快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装备、智能制造等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建设和应用,对牵头建设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金奖励。
3.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级信息化建设方面试点示范。对获评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应用、企业上云上平台、5G应用、区块链技术应用、两化融合贯标等试点示范或优秀案例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4.推动企业上云,鼓励工业企业利用5G、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进行改造,支持工业企业和新建项目采用云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按企业上云服务合同金额的50%给予最高5万元补贴。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