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 15782—1995《集约经营用材林基地造林总体设计规程》。
本标准与CB/T 15782—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营造林总体设计规程》,将总体设计客体“集约经营用材林基地造林”改为“营造林”,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总则中增加了营造林总体设计编制要在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及相关文件的框架下进行的要求;
——增加了总体设计的任务、深度、依据、编制单元;
——规定要将历次与森林经营有关的区划整合到同一经营区划系统中,一个小班只有一个主要经营方向(见8.1);
——规定编制造林模型的技术指标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见10.1.3);
——规定进行小班数据更新时宜采用卫星影像(见9.2.2.4);
——规定宜采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编制附图(见10.1);
——规定宜利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确定建设规模(见10.2);
——现状图、立地类型图、设计图打印输出比例尺增加了1:50 000与1:100 000两种规格(见第21章)。
——野外调查与内业设计两部分的文字进行了提炼、压缩,删除了已为大家熟知的具体说明(见第9、12、13和14章);
——增加了附录B《总体设计说明书编制提纲》。
本标准的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