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信息监测与报告
通过气象信息监测、气象灾害易发地信息重点监控、广泛收集和充分利用公众信息,做好各类气象信息的分析研判、准确监测和及时报送工作。
3.1.1常规气象信息监测与报告
充分利用镇政府气象预报预警平台,气象预报预警平台是监测和报告气象灾害信息的主要工具。并按规定将监测结果报告镇气象应急指挥部。
3.1.2气象灾害信息的报告
镇所辖气象监测站点监测到有灾害天气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按规定将预报信息报告镇气象应急指挥部,并通报镇政府各有关部门。
3.2预警
一旦发现气象灾害征兆或气象灾害有扩大迹象时,事发地村气象主管人员迅速做出预警,并将预警信息及研判结果报镇气象应急指挥部。
3.3预警级别的确定与发布
3.3.1预警级别的确定
气象部门负责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根据气象灾害的级别标准,确定预警级别。
3.3.2预警的发布
根据气象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气象台站预报的气象灾害强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气象灾害预警和预警信号级别分为:一般(Ⅳ级),发布蓝色预警信号;较大(Ⅲ级),发布黄色预警信号;重大(Ⅱ级),发布橙色预警信号;特别重大(Ⅰ级),发布红色预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