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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国土资源局职能科室

2022/07/16213 作者:佚名
导读:蒲城县国土资源局内设20个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党委办、信访接待室、地籍股、发证办、监察室、耕地保护股、建设用地管理股、地质环境股、财务股、法制股、地产股、增减挂钩办公室、卫片办、信息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2个分局:城南新区分局和煤化工业园分局;5个下属单位: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整理中心、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洛滨镇露头煤非法开采治理监察大队。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组织

蒲城县国土资源局内设20个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党委办、信访接待室、地籍股、发证办、监察室、耕地保护股、建设用地管理股、地质环境股、财务股、法制股、地产股、增减挂钩办公室、卫片办、信息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2个分局:城南新区分局和煤化工业园分局;5个下属单位: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整理中心、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洛滨镇露头煤非法开采治理监察大队。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

2、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会议的组织;

3、负责文电处理、新闻宣传、信息综合、秘书事务和办公用品购置;

4、负责保密、保卫、接待、双创、机关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党委办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党委决议的执行情况的督办、协调及落实工作;

2、负责党委文件、工作计划、总结的起草、讨论、上报及下发工作;

3、负责党委会议的准备及会议决议的起草工作;

4、负责上级党组织文件的办理、党员信息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

5、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6、负责接待与处理涉及党务工作的来信来访;

7、负责党委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工作职责

1、认真做好各类文件的起草、校对、打印等工作;

2、做好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日常考核考勤工作;

3、做好全系统年初目标责任书的制定和年终考评考核工作;

4、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搞好各年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5、负责人事管理工作,执行领导会议决定的人事任免、调整;

6、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工资晋升及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等有关具体工作;

7、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

四、监察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规定,协助局党委监督检查本部门及下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2、组织开展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

3、制定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行政效能建设、纠风工作等工作计划,做好纪检监察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掌握全局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资料收集整理和信息上报。监督、检查系统内行政执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5、受理国土资源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及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

6、负责全局纪检、监察有关报表的登记、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7、完善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抓好制度的落实,用制度促进行为的规范和机制的长效运行。

8、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受理、交办和转办工作。

五、卫片办工作职责

1、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要求,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组织、安排、开展全县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2、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认真组织检查,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分析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的成因和深层次综合因素,解释疑惑,提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

3、根据检查结果,确定警示约谈对象,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4、围绕“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组织对全县土地利用和矿产勘查开采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预警行动,提出整改方案,拿出整改措施,纠漏纠偏,安排整改;

5、熟悉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政策,指导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积极进行沟通,运用纸质和网络及时做好成果上报,确保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

六、地籍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地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地籍档案;

2、负责全县土地统计、年报、台账等工作;

3、负责地籍管理工作相关数据汇总;

4、负责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

5、指导国土所地籍业务并负责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七、发证办工作职责

1、宣传土地登记发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协助办证大厅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3、负责处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之间、国有土地之间权属争议案件,并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八、耕地保护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宣传工作;

2、负责土地整理复垦项目争取、管理、组织验收等工作;

3、承担全县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

4、负责村民宅基审查、审核、审批工作。

九、地环股工作职责

1、负责地质灾害环境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

2、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掌握全县地质灾害动态,提出监测和防治对策;

3、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灾情一旦发生立即赶赴现场;

4、对重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组织验收,组织地质灾害险情评估;

5、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申报和资金的争取。

十、建设用地管理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工作;

2、负责全县畜禽养殖用地备案登记等工作;

3、负责全县各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统征工作并与被征地单位签订征地协议书;

4、负责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协调处理征地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5、负责征地听证会的组织、召开工作;

6、负责征地档案的收集和存档工作;

7、负责临时用地的审核、审批工作。

十一、财务股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组织制定本系统有关财务制度,严把财务“一支笔”的审批关,认真做好账务处理、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寻找增收节支的途径;

2、负责编制全系统的预算、决算和上报工作;

3、负责土地矿产收益金的管理和上缴工作;

4、负责国家、省、市、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协助审计、财税、物价部门做好有关土地税费的征管工作;

6、负责指导、监管、检查本系统内财务管理、审计及报账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登记核实国有资产,管好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理;

8、负责全局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收缴等工作。

十二、法制股工作职责

1、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审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程序和行政处罚的履行工作;

3、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组织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十三、地产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土地市场动态监管;

2、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工作;

3、拟定全县土地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抵押和收回(购)的管理工作;

4、负责土地出让价款的收取工作;

5、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案;

6、组织、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和区片地价的公布。

十四、规划股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编报全县土地利用中长期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2、负责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蒲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监督实施;

4、负责并协调项目用地的预审工作。

十五、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查、立项申报,项目建设任务下达;

2、负责增减挂钩项目的争取、实施和周转指标的管理;

3、负责项目资金统筹、使用、监管,项目预算审查、财务审计等工作;

4、负责挂钩项目土地资源潜力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土地分类面积确认及土地权属管理;

5、负责拆旧区项目规划设计审查,组织拆旧区项目验收,确认新增农用地、耕地指标;

5、负责建新区项目的选址立项、用地报批资料编制、建新区项目实施等工作;

6、负责组织拆旧区项目的选址立项、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监管、工程验收等工作。

十六、信访接待室工作职责

1、受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国土信访案件,做好案件的批转、督办、回复工作;

2、协调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3、督促、检查、指导各国土所信访工作。

十七、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和机关网络建设工作;

2、负责机关网站建设、维护和视频会议室的管理工作;

3、负责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4、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的打印、复印工作;

5、负责项目用地及土地整治项目申报的制图工作;

十八、后勤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加强车辆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车辆加油、派车等工作,确保公务用车和车辆的安全正常使用;

2、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禁酒后驾车和私自驾车外出;

3、加强对机关餐厅的管理工作,搞好卫生、净化环境,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培训,杜绝因食品变质而引发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负责局长办公室卫生和来人接待工作;

5、负责机关水、电、暖的供应和设施维修工作。

十九、土地开发公司工作职责

1、搞好土地市场调查,研究市场变化,把握不同时期的市场状况;

2、加大对土地市场监督检查力度。

二十、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工作职责

1、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动态巡查等制度;

2、依法立案查处全县土地违法案件;

3、参与调处各类土地、权属纠纷;

4、对各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对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组织开展全县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二十一、矿产办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和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矿业生产秩序,保护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不受侵犯,保护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

2、认真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授权范围内采矿权的矿区范围划定、有偿出让、延续、变更、注销及采矿许可证的发放和年检工作;

4、根据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协助处理矿权纠纷,做好企业占用储量登记、统计和储量动态管理工作;

5、按照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相关规费;

6、负责调查处理各类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县境内的各类非法开采活动;

7、搞好协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进入唐陵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的非法开采进行打击取缔。

二十二、土地整理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中、省、市投资的土地整治项目的设计和前期准备工作并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2、做好县级土地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施工等工作;3、详细调查、编制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建立我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

4、负责制定全县年度土地整治工作计划,落实年度任务及年度指标置换工作;

5、负责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方案的落实;

6、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规划、预算、资金的争取落实、工程监理、竣工验收(预验)、项目招标等工作;

7、搞好综合统计,定期向县局汇报项目进度。

二十三、土地储备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范围内土地的收购储备工作;

2、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相关工作;

3、加强与金融机构的配合,运作好土地收购储备资金;

4、负责管好用好土地资产,盘活存量土地,控制用地总量。

二十四、煤监大队工作职责

1、认真开展打击辖区内小煤窑非法开采工作;

2、负责协调处理因非法开采行为引发的媒体接待和群众上访工作;

3、负责因非法开采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会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非法矿主刑事责任。

二十五、城南分局、煤化工分局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负责辖区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衔接工作;

3、负责辖区用地的土地征迁及征地后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资料组织工作;

5、 负责辖区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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