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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检查简介

2022/07/16219 作者:佚名
导读: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是享有某项行政监督检查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行政监督检查的性质是一种依职权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行为。 行政监督检查又分为专门监督检查和业务监督检查。 专门监督检查包括两个部门: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 业务监督检查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物价部门和卫生部门等。 行政监督检查的方法有:检查、审查

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是享有某项行政监督检查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行政监督检查的性质是一种依职权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行为。

行政监督检查又分为专门监督检查和业务监督检查。

专门监督检查包括两个部门: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

业务监督检查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物价部门和卫生部门等。

行政监督检查的方法有:检查、审查、调查、检验、鉴定、勘验等。

行政监督检查的程序有:表明身份、说明事由、提取证据、告知权利。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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