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的作用主要是对行政的政治方向和对行政政策的贯彻执行起保证作用,保护国家、社会、集团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法制化造就优秀政务家和公务人员。 通过行政监督,保障行政机关正确地行使行政权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
行政监督
行政人员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如果没有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当行政目标与行政人员的个人利益相冲突时,实际的情况往往是,整体利益得不到保护个人利益成为第一位的考虑。鉴于这种情况,必须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监督。实施和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防止或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惩罚行政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使国家保持正常的行政秩序。
此外,国家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出现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实施和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可以尽可能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即使受到了侵害,监督主体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措施,通过适当的方式和适当的手段,使受到的侵害得到相应的补偿。通过行政监督,可以促进现代公务员队伍的加快建设。
首先,能增强国家公务员的公仆意识。在我国,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国家公务员不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是人民的公仆。实施和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将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可以增强国家公务员的公仆意识,促进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其次,通过行政监督,克服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会存在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负责任、相互推诿等官僚主义现象;同时,行政机关中还存在着不少利用手中的行政职权牟取私利、行贿受贿、贪赃枉法等腐败现象。
行政监督
近年来,行政腐败的监管不力,与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不完善,尤其是监督不力有关。腐败严重影响和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行政机关的权威,这就要求必须要完善行政监督体制,要求行政监察机关更加严格执法。加强行政监督是发展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途径。发展民主政治,就是使人民充分行使民主监督权,参政权和议政权,保证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权力的真正落实。监督权是人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政监督的一大优势。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是否遵纪守法,履行职务,并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行政监督,能够加强国家行政人员的法制观念,从而使依法行政的原则在现实行政行为中得到贯彻。首先研究解决行政法律规范自身存在的问题。如对条文规定不具体、不明确,或发现有过时或违法时,应及时研究解决。指导监督对象的行政执法活动,处理监督对象在行政执法中越权、滥用职权或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