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组织是行政活动的主体,是行政管理活动得以展开的物质承担者,行政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以行政组织为基础而展开的。
得力的行政领导、合理的人事行政、可行的行政决策、有效的行政监督、畅通的行政沟通、和谐的行政协调,均依赖于科学合理的行政组织。
因此,行政组织始终是行政学的最基本问题之一,并始终为各国政府及行政学研究所重视。本章首先论述了行政组织的定义、特性、构成要素等基本概念,介绍了行政组织理论的基本观点;其次,论述了行政组织目标、作用以及行政组织的具体结构、原则;再次,论述了行政组织的体制类型及非正式组织。全章从对行政组织的抽象描述逐步转化为具体的论述。
行政学所研究的是狭义的行政组织。狭义的行政组织是指依一定法律程序建立的、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政府组织机构实体。
静态的行政组织结构。
动态的行政组织过程。
生态的行政组织环境。
心态的行政组织意识。
1.物质要素
(1)人员
(2)经费
(3)物质条件
2.精神要素
(1)组织目标
(2)权责结构
(3)人际关系
1.阶级性
2.社会性
3.服务性
4.权 威性
5.法制性
6.系统性
目标即方向和最终结果。一致性、社会性、明确性和层次性。
总目标、分目标、个人目标
组织合理化、考核依据、组织协调、合作意识
社会承认、组织能力、团结状态、成员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