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市土地管理局行政管理职能
2、原市地质矿产局行政管理职能
3、原市建委测绘行政管理职能
地下水行政管理职能,交给市水务局承担。
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基础信息和利用情况、变化趋势的动态数据收集、技术处理及预测分析等职能;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和矿产勘查职能;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监测等公益性工作;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交由直属事业单位或专业队伍承担。
市国土资源局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强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尤其加强耕地的保护和国土资源管理。要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建立和完善执法监察制度,保障全市人民生活和现代化建设当前与长远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