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规划局是主管全市城乡规划、城乡测量和城乡勘察工作的市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
(二)指导各县(市、区)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乡测量和城市勘察工作。
(三)参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制定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及衡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编制工作;参与衡水市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储备、年度用地计划、房地产开发计划和承建项目安排等工作;参与全市重要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参与衡水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拟订衡水市城乡规划、城乡测量和城市勘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衡水市城乡规划、城乡测量和城市勘察成果的论证、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总体规划和衡水市市域内各类开发区总体规划的技术审查工作。
(五)负责衡水市城市规划区(含开发区)内城市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对建设用地和各类建设项目进行规划管理,核发“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衡水市城市规划区内测量和城市勘察项目及地形、地貌管理工作。
(六)负责查处衡水市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监督检查全市城乡规划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