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检测项目
土壤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和pH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钙、镁、硫、铜、锌、铁、锰、硼、钼等项目;若土壤质地过砂或过粘的,增加土壤容重、阳离子交换量等项目;在盐碱区和滩涂的补充耕地上,增加耕层水溶性盐总量等项目;在可能被污染的补充耕地上,根据污染类型、污染形态确定检测项目。
7.2检测方法
7.2.1土壤pH的测定
按NY/T 1121.2规定的方法测定。
7.2.2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按NY/T 1121.6规定的方法测定。
7.2.3土壤全氮的测定
按NY/T 53规定的方法测定。
7.2.4土壤有效磷的测定
酸性土壤按NY/T 1121.7规定的方法测定。
7.2.5土壤速效钾的测定
按NY/T 889规定的方法测定。
7.2.6土壤有效态铜、锌、铁、锰的测定
按NY/T 890规定的方法测定。
7.2.7土壤有效硼的测定
按NY/T 1121.8规定的方法测定。
7.2.8土壤有效钼的测定
按NY/T 1121.9规定的方法测定。
7.2.9土壤交换性钙和镁的测定
按NY/T 1121.13规定的方法测定。
7.2.10土壤有效硫的测定
按NY/T 1121.14规定的方法测定。
7.2.11土壤容重的测定
按NY/T 1121.4规定的方法测定。
7.2.12石灰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按NY/T 1121.5规定的方法测定。
7.2.13土壤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
按NY/T 1121.16规定的方法测定。
7.2.14土壤环境质量指标测定
按NY/T 1634规定的方法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