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2、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牵头会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对内河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参与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3、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州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州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州委、州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指挥机构以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5)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6)必要时,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4、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行政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