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的职责
1.重要地块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职责。
2.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审批职责。
3.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职责。
4.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等设施审批职责。
5.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许可职责。
6.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方案审批职责。
(二)整合的职责
划入的职责
1.将原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职责划入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2.将原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城市建设、建筑市场管理职责划入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划出的职责
1.将城镇燃气经营、设施改动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核发、劳务分包序列资质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3.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4.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同备案、招投标备案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5.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6.将西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备案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7.将青海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职责。
2.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营监督、检查、指导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