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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时间安排

2022/07/1687 作者:佚名
导读: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稳步推进的原则,大通、湟中、湟源三县从2010年3月开始到2012年底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同步跟进配套改革;城中、城西、城北、城东区先期做好林改的调查摸底、舆论宣传等工作,待三县主体改革结束后,再逐步推开。 (一)准备阶段(2010年3月—2010年6月) 主要任务:全面完成大通、湟中、湟源三县所确定试点乡镇明晰产权、现场勘界、落实责任等主体改革任务;成立市县乡三级林改领导小组及

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稳步推进的原则,大通、湟中、湟源三县从2010年3月开始到2012年底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同步跟进配套改革;城中、城西、城北、城东区先期做好林改的调查摸底、舆论宣传等工作,待三县主体改革结束后,再逐步推开。

(一)准备阶段(2010年3月—2010年6月)

主要任务:全面完成大通、湟中、湟源三县所确定试点乡镇明晰产权、现场勘界、落实责任等主体改革任务;成立市县乡三级林改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抽调人员组建林改工作队伍,宣传动员,摸底调查;完成市、县、乡、村林改培训,制定林改方案;公布林改工作咨询和举报监督电话。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6月—2012年6月)

主要任务:在第一阶段基础上,在三县范围内,全面推开主体改革各项工作,各县从2010年6月至2010年底,要确保完成30%的乡(镇)的主体改革任务;从2011年1月至2011年底,要作为全面实施林改的关键性年份,完成不少于50%的乡(镇)的主体改革任务;从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完成20%乡(镇)的主体改革任务。

在不断开展主体改革各项任务的同时,进行配套改革各项措施的研究、试点和制定,各项政策措施成熟一件出台一件,出台一件落实一件,不断跟进配套改革,实现主体改革成果的巩固。2012年6月以后,进入集体林业经营管护的常态化。

(三)验收阶段(2010年10月—2012年10月)

主要任务:完成每年一次的检查验收和主体改革总体验收工作。

(四)评估阶段(2012年10月—12月)

主要任务:在完成主体改革总体验收后,由市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林改工作进行总结,组织专家对林改质量,成效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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