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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观山湖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内容

2022/07/16135 作者:佚名
导读:贵阳市观山湖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创模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确保我市顺利获得环境保护部环保模范城市授牌的紧急通知》(筑创模办通〔2015〕2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既定部署,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懈、态度上不疲软、行动上不放松,按照新环保法规定,进一步强化对各类污染源的环境监管,严

贵阳市观山湖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创模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确保我市顺利获得环境保护部环保模范城市授牌的紧急通知》(筑创模办通〔2015〕2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既定部署,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懈、态度上不疲软、行动上不放松,按照新环保法规定,进一步强化对各类污染源的环境监管,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严防严重环境违法和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我区创模考核后续工作圆满完成。

二、具体工作

(一)持续开展水环境整治

1. 完善生活污水收水管网建设。

依据《贵阳市南明河(城区段)排水系统规划(2006-2020年)》,进一步加大管网建设投入,重点建设我区城区主干管、支管网污水收集管网,逐步提高污水收集率。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2. 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降低工业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开展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检查,确保污染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有效控制水污染物排放。

责任单位:区生态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3. 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源地应急管理能力,防范环境污染风险。

进一步细化充实饮用水源地应急管理措施,提升应急管理能力,防范环境污染风险。

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生态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二)不断改善辖区空气质量

1. 加大全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规范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管理,有效整治扬尘污染;加强监管工作,杜绝垃圾焚烧现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各乡(镇、社区)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2. 加强工业企业废气和饮食油烟污染防治管控。

责任单位:区生态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三)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新环保法高压态势

1. 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全面落实国办《关于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实施;根据《通知》要求制定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并落实完成;着力强化环境监管,建立环境监管网络,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监管方案,并向社会公开;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责任单位:区生态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2. 强化危险规范化管理工作。

任务:继续对全区涉危企业深入开展危险废弃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责任单位:区生态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3. 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强化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任务:规范园区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落实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强对园区、特别是入园项目的环境监管。

责任单位:区园区办、区工信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4. 切实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管理,提升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和管理水平,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降低环境风险。

任务: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提升工业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三严格”:一是严格要求企业提高环境守法意识,将环境安全当作群众身心健康的生命线来抓;二是严格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完善规章制度,落实企业环境主体责任;三是严格要求企业落实防控措施,杜绝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区生态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各责任单位按照常态化管理工作任务要求,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具体方案要细化到工程项目、管理对象、管理措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

(二)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整改到位

区创模指挥部要全面加强统筹力度,继续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创模常态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督查工作、加大问责力度

根据《贵阳市观山湖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须于每月20日前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报区创模办,区督办督查局、区创模办须及时进行跟踪督査。对未能按照工作要求推进和落实的项目, 特别是因不重视、不负责、不作为甚至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主观因素导致久推不动、完成不力的问题,将予以问责。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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