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在计算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人口数宜以非农业人口数为准。
1 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应以本标准作为城市建设用地(以下简称建设用地)的远期规划控制标准。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用地,不应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
2 在计算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人口数宜以非农业人口数为准。
3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应包括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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