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妥善应对气候变化,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类社会生存和各国发展。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又是发展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充分认识到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张通过切实有效的国际合作,携手努力,共同应对。我国将继续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基本框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主张哥本哈根会议应严格遵循巴厘路线图授权,进一步加强《公约》及《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统筹考虑减缓、适应、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我们从国情和实际出发,承担与我国发展阶段、应负责任和实际能力相称的国际义务,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