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计划尚存在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两种形式,这两种计划的监督内容各有不同。
1.指令性计划。首先,监督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指令性计划的范围要适当,数量不能过多,范围不能过大;其次,监督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计划在制订中必须依据经济规律和国民经济的具体情况,使计划指标符合实际,具有科学性,以防给经济发展造成重大损失;再次,监督计划的执行,监督计划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是否要修改等。
2.指导性计划。首先,监督计划执行单位的计划安排落实情况。对于国家指导性计划,企业在充分考虑其指标要求的同时,还要根据市场供求情况的变化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计划。在指导性计划下,国家与企业的经济联系,一般是通过签订经济合同进行的。因此,国冢为实现指导性计划,主要通过监督,促进企业履行经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