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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4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台账的通知简介

2022/07/1677 作者:佚名
导读:为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根据《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4年“15616”投资促进计划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许发〔2014〕1号)精神,市发改委(大项目办)对2014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进行了梳理量化,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了151个重点项目年度建设内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其中,对新建项目明确了拆迁清表、修规编制、招标投标、开工建设、竣工投用等关键环节的时间节点;对续建项目,明确

为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根据《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4年“15616”投资促进计划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许发〔2014〕1号)精神,市发改委(大项目办)对2014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进行了梳理量化,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了151个重点项目年度建设内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其中,对新建项目明确了拆迁清表、修规编制、招标投标、开工建设、竣工投用等关键环节的时间节点;对续建项目,明确了每月建设内容、具体要求等。现将工作台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重点项目建设是扩投资、调结构、转方式、增后劲的重要抓手。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推动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项目工作班子,细化职责任务,定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各职能部门、项目业主要按照各自职能,创新思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完善机制,统筹联动。持续完善重点项目建设定期汇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持续完善重点项目“一站式审批、直通车服务”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持续完善重点项目联动和资源配置制度,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的要求,保障重点项目对资金、土地、环境等资源的需求;持续完善重点项目市级领导联系、服务特派员进驻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切实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困难和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

三、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市优化办、市大项目办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围绕项目开工、建设、竣工以及行政审批、环境优化等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排名,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及项目单位的责任意识。要加强对公共投入项目的稽察审计,切实抓好投资模式、合同条款、招投标、财政评审、备案立项等关键环节,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使用。各项目单位要于每月25日前,向市大项目办报送当月重点项目信息月报表,做到数据准确,材料简明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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