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的通知》(豫政办〔2012〕27号)和《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许昌市对外开放和“5516”招商引资行动计划〉的通知》(许发〔2012〕11号)精神,不断巩固、扩大全市招商活动成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项目落实年活动,进一步提升2011年以来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推进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再掀项目建设新高潮,为我市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率先崛起、富民兴许提供强大支撑。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大回访活动
实行市、县(市、区)联动,协调推进,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由重大活动承办单位及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跟踪落实。回访的内容主要包括政策落实、承诺兑现、要素保障、投资环境、服务水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通过回访,进一步摸清签约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切实找到制约项目落实、开工、投产的主要原因,及时分类整理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投资总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和3亿元以上省外资金重大签约项目,认真填写《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台账》和《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大回访活动回访登记表》,并及时上报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开放办)。
(二)集中精力协调解决问题
对大回访活动中发现的影响签约项目落实的困难和问题,要分门别类,逐项登记造册,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集中精力协调力量,限期协调解决;对需要上级部门进行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安排专人跟踪办理;对重大项目的重大问题,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报市开放办,汇总整理后统一报市政府。
(三)健全完善签约项目协调推进机制
继续落实重大招商项目推进机制,对投资亿元以上的签约项目,由市开放办建立台账,定期督查,跟踪问效;对投资5亿元以上的签约项目,由市级领导牵头,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强力推进;对投资亿元以下的签约项目,由各县(市、区)负责督查。继续实行重大签约项目总协调人制度、分级负责制度,各县(市、区)要对签约项目采取领导干部牵头、组织专门工作班子“一对一”跟进的办法,制定推进计划,推动项目落实,重大项目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协调推进。继续实行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和无偿代理制度,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项目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将签约项目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实施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督查通报制度,对投资2亿元以上的签约项目,由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进行督查通报。
(四)组织实施项目落实情况观摩活动
为深入掌握各地项目落实年活动进展情况,实地检验项目落实年活动成果,持续有效地推进大招商活动,分别于年中、年末,结合全市重点项目观摩活动,对各地招商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观摩点评,现场查找解决突出问题,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三、时间安排
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4月18日—4月30日)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2011年以来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梳理汇总,列表造册,摸清底数,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台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大回访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强化推进措施,切实将项目落实年活动作为今年(2012年)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内容,务必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集中回访阶段(2012年5月1日—6月30日)
各县(市、区)要制定详细的集中回访计划,由县(市、区)领导带队,组成专门回访组,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主动加强与每个签约项目单位的联系沟通,务必回访到每个项目的外方企业总部,并认真填写《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大回访活动回访登记表》。
(三)协调推进阶段(2012年7月1日—9月30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集中回访阶段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影响每一个项目落实的问题和症结进行系统梳理,分门别类,逐项登记造册,明确责任单位、督导单位和责任人、督导人,集中精力协调一切力量,限期协调解决,推进项目尽快落实、开工、投产。对个别本级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上级领导出面协调的,各单位汇总整理后,及时报市开放办,由市开放办提交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协调解决。
(四)自查总结阶段(2012年10月1日—11月30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进行自查总结,查漏补缺,努力解决遗留问题。对没有及时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项目服务水平,力争年度内彻底解决,为项目落实、开工、投产扫清障碍。
(五)综合考评阶段(2012年12月1日—12月31日)
由市开放办牵头组织,对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考评,重点考核项目“三率”和项目台账建设情况。将项目落实年活动纳入招商引资绩效评估体系,考评结果通报全市。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项目落实好的县(市、区)及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具体、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及部门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