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情调是文化设计最直观的要素,但是同时也是最表层的要素。如果像时下某些所谓的“罗马风格”的商场设计那样,以为只要弄几个裸体洋人来看门,就可以增加“文化色彩”吸引顾客,那就失之肤浅,大谬不然了。事实上文化设计更为重要的是产品的文化功能。任何产品都是为人服务的,都是一定的文化产物,因此不但有实用功能和审美功能,而且有文化功能。这种功能在某些产品中也许会体现的很明显,但在多数工业产品中也许会体现得很隐秘。比如按键,它实际上满足了一种“轻轻一按就能实现自己愿望”的文化需求。
文化设计要求设计师对此有一种自觉的意识,在进行设计时,首先考虑产品的文化功能,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新奇特异。比如“服”与“饰”其文化功能本来意义上便正好相反,服装的功能主要是遮蔽、遮羞、蔽体、御寒、防晒等:装饰的功能则主要是显示,显示魅力和财力,权力或武力等。如何将这两种正好相反的功能集为一体,使之相得益彩,便正是现代服装设计的文化学课题。又比如住宅,它的文化功能主要是满足每个人都有的一种文化心理:“我想有个家”。如何把住宅设计的更像个“家”而不是噪声充斥于其间的夸阔斗室的场所,也正是我国室内设计所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