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设计院:积极承揽各类城乡规划的编制业务;完成上级指令性规划编制任务;提供城乡规划技术服务等。
(二)测绘站: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测绘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的测量标志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有关测绘行政复议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弘正城乡建设规划咨询事务所:充分利用城市规划专业信息以及专业知识,接受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论证咨询、建设工程规划预建方案论证咨询和工程管线规划认证咨询等技术服务。
(四)园区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经济园区规划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