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效地执行财务制度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确保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财务制度的完整性是指所制定的内部财务制度应涵盖所有财务行为,使每一项财务行为都能找到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系统性是指所制定的内部财务制度应在纵向上具有层次性,在横向上体现协调性。纵向层次性是指财务制度在层次上应体现从综合到具体的逻辑关系(这种逻辑关系对一般性公司而言,可描述)。横向协调性是指同一层次上的财务制度应是相互独立,而又相互衔接、相互吻合的,避免相互交叉或重复,特别应防止出现同一财务行为存在多个相互矛盾或相互抵触的制度条款的现象。
2.确保制度的适应性
该原则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对国家统一财务制度的适应性,即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应是依据国家统一财务制度制定的,能体现统一财务制度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与统一财务制度相矛盾或相抵触的条款。
二是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对公司管理特点及管理要求的适应性,即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的制定应体现公司在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层次等方面的特点以及优化公司财务管理的客观要求,防止形式化。
3.确保制度的严肃性
该原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公司各级财务人员在行使财务行为时,应严格按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没有合理理由,不得违反制度规定。这里的“合理理由”,主要指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如制度条款之间相互矛盾、制度明显有失公乎等),或因公司内外环境变化而使制度规定不再适用。而无论何种理由,均应由制度的制定机构予以认定。二是当行为主体违反制度规定而又没有合理理由时,应严格执行惩罚措施,包括经济惩罚和行政处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