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能的前提下,确定社会公共需要的基本范围,确定财政收支占CDP的合理比例,从而实现资源配置总体效率。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发挥着基础性配置作用,而公共财政作为政府的计划配置,则是为了提高市场配置乃至整个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服务的。财政的宏观资源配置效率具体体现为“两个比重”,即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其中第一个比重尤为重要,影响到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提供结构和公共需要的满足程度。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则涉及国家宏观调控效力和中央、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关系问题,进而影响到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地方性公共产品所费资源的配置效率。
2.压缩一般支出,保证重点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明确规定了对资源配置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农业投入,要加大科技投入,基础性项目主要由政府集中必要资金进行建设,公益性项目主要运用财政资金安排建设,增加对西部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财政支持。
3.合理安排政府投资的规模与结构,保证国家的重点建设支出,优化投资性资源的配置效率。政府投资规模主要指预算内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所占的比重,表明政府集中的投资对社会总投资的调节力度。预算内投资结构和保证重点建设,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教育、卫生、科技、农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等公益性和公共性领域发展的相对滞后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瓶颈”,政府应通过投资、税收、转移支付、财政补贴等手段,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带动和促进民间投资,吸引外资,以加快其发展。
4.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本身的效率。收入方面要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税源进行监管,提高入库率。支出方面,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对每项生产性投资的确定和考核都要进行绩效分析,对于公用建筑和国防工程之类不能回收的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应视为这种工程的成本,力求以最少的耗费实现工程的高质量。我国近年来在支出方面实施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收支两条线”改革,都是为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本身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