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送2013年企业发展报告
(一)2013年企业经营状况。加强经营管理的具体举措以及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的成绩。请结合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情况,认真分析近三年来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等经营发展态势及成因(当年亏损和利润下降的企业要重点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的具体举措)。
(二)创新体制机制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思路,重点说明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激励约束机制、选人用人机制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及2013年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实施情况。
(四)说明本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产权关系是否清晰,企业控股或参股企业数量,管理层级等情况以及对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办法。
(五)企业在改革发展中自身难以解决的主要问题。
(六)企业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包括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与战略描述,提出2014-2016年滚动发展目标及年度目标分解(含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管理效益)。
二、有关要求
请有关企业(名单见附件1)将2013年企业发展报告和中央文化企业主要财务数据采集表(格式见附件2)于2014年2月20日前一并报送至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字版和电子版各1份。述职内容、形式及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2013年度中央文化企业主要财务数据采集表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