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编制省级实施规划应着重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要简要说明本地区2011-2020年高标准农田和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任务;编制2013-2020年省级实施规划,并分解落实到所属各地(市)、县(市、区、团场、农场)。
二、建设区域布局应遵循“两个聚焦”的方针,突出以产粮大县为重点,适当兼顾其他县。
三、项目区建设应充分体现连片开发、集中投入,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建设一片、成效一片。
四、项目建设标准应达到《规划》确定的建设标准要求,鼓励在保证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
五、根据《规划》要求,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的投入标准,积极鼓励统筹和整合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性资金,加大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