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成本控制具有以下特点。
1.以“主体”为对象
责任成本控制以成本“主体”作为成本核算和控制的对象,有别于以产品成本为核算和控制对象的传统做法。在责任成本控制中,以责任中心为对象计算和控制责任成本,能够确保成本控制责任落到实处。
2.以“责任”为原则
责任成本控制遵循“责任”原则计算和控制成本,不同于以“受益”为原则的产品成本核算和控制。它要求按照生产经营组织系统确定责任成本层次、建立责任成本中心,并按责任归属传递成本信息,考核成本责任。
3.以“可控”为标准
责任成本控制以“可控”为标准落实成本责任范围,而将不可控成本排除在责任成本之外或仅列作参考指标。由于责任成本只包括可控成本,通过界定每项成本的可控环节、可控时间、控制主体,能够做到控制主体之间相互不受干扰和影响,从而有利于成本控制和考核。
4.以“内部”为范围
责任成本控制以“内部”为范围,企业总目标要经过逐级分解、落实,成为各责任单位的具体责任目标,通过各责任单位的有效控制,保证总目标的实现。它对于加强企业内部成本控制、落实成本责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