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质量技术监督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05]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切实规范和加强质量技术监督专项补助经费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质量技术监督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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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质量技术监督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质检总局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质量技术监督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