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国家标准计划《质量管理体系—要求》(20141439-T-469)下达,项目周期12个月,由TC151(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2015年6月,征集起草组专家,成立起草组。为了及时将ISO9001转换为国家标准,于2015年8月27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起草组第1次会议,根据ISO/FDIS9001:2015,讨论《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5)草案,并形成第1次内部征求意见稿。
2015年9月16日至18日,起草组在天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召开第2次会议,评议针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5)内部征求意见稿提出的239条意见,并对照ISO9001:2015修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15)第1次内部征求意见稿,形成第2次内部征求意见稿。
2015年10月20日至22日,起草组在广西柳州(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3次会议,评议针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5)的第2次内部征求意见稿提出的103条意见,形成正式的征求意见稿。
2016年12月30日,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6)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7年7月1日,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6)实施,全部代替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08)。
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6)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和《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GB/T 20000.2-2009)规则起草。该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 9001:2015)(英文版)。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6)与《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采用《ISO/IEC导则—第1部分—ISO补充规定》的附件SL中给出的高层结构;采用基于风险的思维;更少的规定性要求;对成文信息的要求更加灵活一提高了服务行业的适用性;更加强调组织环境;增强对领导作用的要求;更加注重实现预期的过程结果以增强顾客满意。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天津华诚认证中心、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国培认证培训(北京)中心、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龙溢端子有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造币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易初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田武、康键、张惠才、李强、任青钺、李明、郑元辉、黄学良、曲辛田、郑燕、梁平、王梅、李平、夏芳、王金德、曹华、邓湘宁、裴洁、林创、周红波、李晔秋、李辰暄、范叶娟、解辉、朱江涛、魏向阳、柳叶、董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