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领导与领导作用
第一节 管理标准及评价准则
(二)相关条款的理解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将“领导作用”作为质量管理重要原则之一,贯穿于本标准的始终。
1.领导作用与领导职责的含义
“作用”是表明对事物产生的影响,而“领导作用”则是指高层领导在组织发展中的影响作用,如:组织的经营理念,组织价值观和企业文化的形成与发展等对全体员工的影响,其含义是具有方向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
“职责”是表明一种职务和责任,而“领导职责”则是指高层领导在组织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行政职责和权限,其含义是具有工作性、具体性和当前性。
本标准共有51个管理条款,涉及最高管理者(也称高层领导者)有6条,其中均用最高管理者“应……、应确保”等语气表明了最高管理者在管理体系中应尽的职责和权限,而其他条款则以“组织应……”或“管理者……”的语气来要求,其中管理者是泛指组织各层次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者,而不是只针对最高管理者。
本标准实际上是将“领导作用”和“领导职责”两者功能合而为一,便于理解和实施,但在《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中有所区分,而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中则明确强调了“领导作用”。
2.最高管理者的作用和职责
本标准规定的最高管理者的作用和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树立了“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价值观理念,并把这种理念作为企业文化精神融人到组织的经营管理活动,确定了组织的管理者要确保持续地为顾客提供满足其需求和期望的产品和服务的经营宗旨,并依此展开的质量管理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最高管理者向顾客和社会表述组织应确保其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公开承诺。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