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第四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

2022/07/16102 作者:佚名
导读:第二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实行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第二十六条 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资金由县级财政安排,公路管养里程或管养成本增加的,财政安排的资金相应增加。省人民政府、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视财力情况安排相应资金投入。 农村公路管理资金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纳入财政预算。 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和改建工程资金由省级财政按照中央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标准安排,省人民政府

第二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实行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第二十六条 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资金由县级财政安排,公路管养里程或管养成本增加的,财政安排的资金相应增加。省人民政府、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视财力情况安排相应资金投入。

农村公路管理资金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纳入财政预算。

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和改建工程资金由省级财政按照中央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标准安排,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省人民政府、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和县级人民政府视财力情况安排相应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和改建工程。

第二十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行专户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审计和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