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地质环境质量与动态监测,开展地下水环境、矿山地质环境、城市地质环境、农业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与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
2、承担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与综合研究,开展水工环地质、矿山地质、生态地质、地质遗迹调查评价与研究;地质环境监测预警预报方法、技术规程规范研究:地质环境监测信息、传递技术与监测管理研究,开展地下水、矿泉水、地热的调查评价、监测预报;开展对有重要岩溶洞穴、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地质地貌景观等地质遗迹保护区的调查、评价和监测。
3、承担地质环境监测网和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开展地质环境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及综合研究;承担编制地质环境及地下水与地质灾害监测简报、通报等资料,编制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工环地质工作方案、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相关保护与防治的对策建议。
4、承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预警预报,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质量检测。
5、开展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与监测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与推广。
6、为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