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的函》(环办执法函〔2019〕144号)的要求,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目标
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排查长江入河排污口底数(贵阳市主要市摸清乌江入河排污口底数按照),制定整改方案并分类整治,全面提升乌江流域水环境质量。
三、排查范围
贵阳市区域内的长度大于10公里或流域面积大于20平方公里的96条河流,以两侧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延伸2 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临江临河工业岸线、河堤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自然岸线(滩涂、湿地等)和江心岛。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将沿陆地岸线一侧五公里范围内的工业园区、大型化工企业等一并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四、重点任务
查:“天地”结合,“人机”互补,要把所有向长江排污的“口子”查清楚、数明白,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初步构建贵阳市入河排污口一张图管理系统。【一级排查: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无人船监测、智能机器人探测,技术排查全面覆盖;二级排查:人工徒步,“全口径”跟进;三级排查:业务骨干对疑点难点问题,重点攻坚。】
测:了解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状况和入河情况,建立入河排污口监测数据档案,为排污口溯源和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溯:进行入河排污口源头追踪,查清污水来源,找准排污主体。
治: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则和“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五、排查整治行动时间表
2019年4月: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
2019年5月:制定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飞行方案。
2019年6月:完成无人机航测排查飞行任务。
2019年9月:完成入河排污口人工排查。
2019年10月:完成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
2019年12月: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
2020年12月: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