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宣传、精神文明、后勤等工作;承办财务、内部审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报批;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行业执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编制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执法监督、听证、复议、诉讼、调解等工作;负责城乡规划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督察县(市)政府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督察市级相关部门城乡规划落实情况;负责督察督办县(市)查处违法建设和纠正违法行为的执行情况。负责拟订城乡规划、测绘的审批、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查(审核)的规程细则;制定机关审批、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审批、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窗口业务的信息收集、统计、上报工作;指导县(市)城乡规划、测绘管理法制工作和审批管理工作。
负责研究、制订、完善镇(乡)、村规划管理的有关技术规定、办法和实施意见;指导和监督全市镇(乡)、村规划管理工作;负责重点镇(乡)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村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资阳城市规划区(含雁江区全域)镇(乡)、村规划管理工作。
负责研究、制订、完善用地规划管理的有关技术规定、办法和实施意见;负责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和用地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土地年度出让计划;指导县(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
负责研究、制订、完善各项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有关技术规定、办法和实施意见;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修建详细规划、景观工程规划编制及设计;负责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市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提出立项意见;依法管理全市测绘市场;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和地理信息成果质量和利用;负责全市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单位资质管理;组织开展房产测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编制地籍测绘规划、界线测绘工作;依法对地图和地图产品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全市规划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研究、制订、完善城乡规划批后管理的有关技术规定、办法和实施意见;负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批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工作;负责中心城区违反城乡规划行为的认定工作;指导全市城乡规划批后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城乡长远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城乡发展战略与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资阳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审查、报批县(市)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制定城乡规划编制技术标准;负责对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管理进行评价;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五年计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审查;负责指导县(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