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即进入震后应急期,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各专业组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在半小时内确定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和震级,并立即报告抗震救灾指挥部及上级地震主管部门。
2小时内向震区派出宏观调查组,收集灾情信息,开展震害快速评估并速报抗震救灾指挥部及上级地震主管部门。
及时提供地震初步发展趋势意见,并提出防范措施,编写震情通报。
在震后3小时内派出地震监测流动台,进一步监视震情。
保证震区与市人民政府的通讯联络,保证抗震救灾指挥部与各专业组之间的通讯联络及与上级地震等有关部门的通讯联络。
组织力量抢修震区通讯设备和线路,确保通讯畅通。
调派部队及民兵抢救、挖掘被压、被砸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机要档案、文物等。
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抢修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设施及生命线工程,负责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
各医疗救护队迅速赶赴灾区进行伤病员的救治活动,并做好伤、残、病员的登记、转移、护送工作。
做好卫生防疫、人畜疫病防治和污染源、传染源的紧急处置工作。
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尤其是群众生活急需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工作,解决灾区群众吃、穿、住、用的基本需求。
做好各种救灾物资的接收、保管和分发、调运工作。交通运输组
保证救援物资、药品和抗震抢险工具、器械及伤残病员的运送工作。
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涵洞、港口等生命线设施。
负责震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用等工作,尤其是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工作。
拟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统计工作。
负责党政机关、重要部门、国家重要建筑设施和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社会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秩序,严防哄抢事件发生,对趁火打劫和其他刑事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
加强震区劳教人员的管制工作。
采取临时必要的交通管制办法,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调查地震破坏情况,统计地震伤亡人数,圈定地震影响烈度,进行震害经济损失的评估工作。
对由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进行调查,评估损失。
写出震害评估的总结报告。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报道震情及震后地震趋势会商意见,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秩序。
负责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平息可能产生的地震谣传、误传。
上述各专业工作组必须按其职责范围,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立即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