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市府明电51号)和2月14日遵义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立即组织开展以道路交通安全和煤矿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为扎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专项整治重点和内容
(一)以道路和煤矿为重点,同时,搞好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用电及防中毒安全,公众聚集场所、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公路、桥梁、水库等重点工程,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所排查隐患的整改情况。
(二)整治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一是加强源头管理整治。对7座以上客车要逐辆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查处超员超载、违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情绪驾驶等行为,重处超速50%以上的、超员20%以上的各种车辆。二是对部分地区凝冻未完全消除的情况下,落实防冻、防滑的各项措施情况。三是危险路段、黑点、盲点路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各码头、渡船防冻防撞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五是“五整顿”、“三加强”的各项要求落实情况。
2、煤矿安全:要认真检查岔角煤矿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安全现场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所排查隐患的整改情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3、对非煤矿山、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防毒安全、建筑施工和其它企业复产前的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落实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设施。
二、专项整治时间和责任分工
这次专项整治,市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为成员。下设10个专项整治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专项整治时间为2008年2月15日至2月26日。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组
组 长:王学平
副组长:钟 刚 王茂祥 王益勇
监督检查内容: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保障运输安全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是否得到执行,道路黑点、危险路段是否得到有效治理。严查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摩托车、三轮车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所排查隐患的整改情况。
2、煤矿、非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组
组 长:李中秋
副组长:刘 鑫
监督检查内容:省、市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煤矿瓦斯治理是否有效;煤矿和非煤矿山行业执法检查和督促整改情况,有关企业是否按国家规定的开采工艺和安全生产标准进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是否关停整改;有关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所排查隐患的整改情况。
3、水上交通安全、公路和桥梁建设安全专项整治组
组 长:陈训书
副组长:张清平 徐俊平
监督检查内容:码头、渡口安全,船舶运行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客运源头管理安全等。主要查处客车超员、非客船载客等现象,加强交通工程建设安全、客运源头管理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所排查隐患的整改情况。
4、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组
组 长:钟 刚
副组长:简作强 袁启伦 李胜利
监督检查内容: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情况,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各类楼堂场馆等场所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是否完善,消防教育培训是否有效开展,员工对消防器材能否正确使用操作,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进行演练等情况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所排查隐患的整改情况。
5、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组
组 长:邹荣良
副组长:罗小松 刘正宇
监督检查内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包装、储存、销售各个环节监督管理情况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所排查隐患的整改情况。
6、用电及防毒安全专项整治组
组 长:黄德玉
副组长:骆中录 李跃华
监督检查内容:电站生产、变电设施、输电线路、用电安全,以及企事业单位生产防毒情况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所排查隐患的整改情况。
7、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组
组 长:高文元
副组长:赵群跃
监督检查内容:深入各建工企业、房屋建设工地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监理人员是否到位,施工现场管理是否有序,各类安全生产警示标识是否醒目;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和工程监管等单位是否把施工安全列入整体工程设计中并有详实要求;施工单位是否设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项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是否建立、落实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所排查隐患的整改情况。
8、规模工业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组
组 长:黄德玉
副组长:刘 涛
监督检查内容:规模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所排查隐患的整改情况。
9、乡镇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组
组 长:柳青勇
副组长:蒋学权
监督检查内容:乡镇企业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所排查隐患的整改情况。
10、水库安全专项整治组
组 长:杨润华
副组长:张建生
监督检查内容:水库运行安全、病险水库治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所排查隐患的整改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自查、自改、自纠,把安全生产措施切实落到实处。
(二)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的开展整治行动。各乡镇、街道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专项检查。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必须逐一认真整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三)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各专项整治工作组,务必于2008年2月29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汇总情况,写出全市开展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遵义市人民政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