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提出的3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工作部署,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扎实工作,全省清理历史陈欠工作实现预定目标。截至2007年1月25日,全省已清理拖欠工程款89.2亿元,占拖欠总额的99%,圆满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清欠任务。
为表彰在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省政府决定,授予沈阳市政府等4个单位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标兵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大连市政府等7个单位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孙吉春等76名同志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发扬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解决好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维护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经济秩序,为建设和谐辽宁,加快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