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与启动条件
(一)我省周边地震灾害事件
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河北省东部发生M≥4.5级地震,且微观震中距我省50㎞以上的地震灾害事件,立即启动本工作方案。当微观震中距我省50㎞内,视同省内地震,按照《辽宁省地震应急预案》和《辽宁省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二)国内地震灾害事件
大中城市发生M≥5.0级地震,其他地方发生M≥6.0级地震,立即启动本工作方案。当华北地区发生M≥6.0级地震,同时启动《中国地震局华北地区重特大地震现场应急专项预案》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三)国外地震灾害事件
当国外发生M≥7.5级地震,且造成重大地震伤亡时,启动本工作方案。
二、组织体系
(一)指挥部
指挥长:李志雄局长
副指挥长:各副局长
成员: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地点:五楼指挥大厅
职责:监测震情,研判我省震情发展趋势;收集灾情,视情况,拟定抗震救灾工作方案,派出现场工作队,参与省外抗震救灾工作;收集、汇总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上报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
(二)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部门:应急救援处
职责:做好指挥部协调工作,负责提出应急工作对策建议;负责指挥部与国家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及灾区所在省指挥部联系工作;督促、落实指挥部指示和措施;组织收集、编汇灾情信息、抗震救灾工作信息和进展情况,报送指挥部,并分发应急人员。
(三)现场工作队
队长:孟补在副局长
组成:综合协调组、灾害评估调查组、灾情收集组、震情监测组、通信保障组
职责:在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灾区指挥部请求或中国地震局命令提出现场支援方案;支援灾区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开展地震监测、灾情收集、现场通讯、灾害评估等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地震现场情况。
三、应急响应
(一)震情信息报送
由地震监测中心和局值班室负责完成。
地震发生后,监测中心立即将震情信息以短信形式通知局领导和应急人员,并报送局值班室。
局值班室立即将震情信息电话报告局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指挥平台搭建和震区基本信息产出
由应急救援中心负责完成。
1.按照指挥部模式搭建指挥平台;
2.做好视频会议系统连接准备;
3.收集震区基本情况,报送局领导和应急处。
(三)救援及灾情信息收集
应急救援处收集内容:
1.国家领导人批示指示;
2.中央各部委、各省(市)和中国地震局领导批示指示;
3.减灾委和受灾省市救灾动态;
4.救灾动态、灾区存在的困难以及支援建议等。
应急救援中心、局值班室收集内容包括:
1.灾情信息;
2.对我省的影响情况。
(四)震情趋势判定
由监测预报处组织地震预报研究中心召开会商会,研判震情,判定我省震情发展趋势。
(五)舆情监控
由局办公室和震害防御处负责。
1.局办公室提出对外统一口径,回答社会咨询。
2.震害防御处了解我省有感地区社会情况,掌握动态信息,并及时有效地监控社会舆论,平息地震谣言。
(六)现场救援工作
由应急救援处负责协调。
1.我省周边地震灾害事件
(1)发生4.5≤M<5.0级地震
综合协调组、灾害评估调查组、灾情收集组做好准备,集结待命,计划出队5-10人。
(2)发生5≤M<5.5级地震
综合协调组、灾害评估调查组、灾情收集组赶赴灾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计划出队5-10人。
震情监测组、通信保障组做好准备,集结待命。
(3)发生M≥5.5级地震
综合协调组、灾害评估调查组、灾情收集组、震情监测组、通信保障组赶赴灾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具体人数由指挥长决定。
2.其他地区地震灾害事件
全国地震应急轮值队员做好出队准备,等待中国地震局的指示。
(七)信息上报要求及流程
1.震情信息
局值班室接到监测中心震情信息后,按照值班规定的震级、格式等报送要求,编写震情信息,立即报送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
2.趋势判定意见及灾情信息
当我省周边发生地震,本方案启动后应急救援中心2小时内收集并编写灾情信息,应急处2小时内收集并编写救援信息;地震预报研究中心2小时内给出会商意见;当国内其它地区发生地震,本方案启动后,应急救援中心震后3小时内收集并编写灾情信息;应急处3小时内收集并编写救援信息;当国外发生地震,本方案启动后,应急救援中心5小时内收集并编写灾情信息。
应急救援中心、应急救援处、地震预报研究中心将编写的灾情信息、救援信息会商意见上传省局FTP,应急救援处负责汇总灾害信息、救援信息,审核后上传省局FTP审定;监测预报处负责审核会商意见,并上传省局FTP,局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后报局领导审定,由办公室交局值班室上报指挥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
此后,每天14点应急救援中心、应急救援处、地震预报研究中心按规定编写、上传灾情信息、会商意见,14:30应急救援处、监测预报处完成汇总审核传省局FTP,15点由办公室统一汇总,交局领导审定后上报指挥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重要情况随时上报,直至应急期结束。
灾害防御中心新闻信息采编小组负责编写局网站相关新闻动态。
(八)人员管理和后勤保障
人事教育处做好应急期间应急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根据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局内有关人员的调配工作。
应急保障中心负责协调应急车辆,应急人员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方案解释与实施
本方案由应急救援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