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业协会设有工程质量管理分会、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分会、建造师管理分会和建筑安全管理分会;协会秘书处设综合办公室、行业发展部、企业管理部、安全质量部。
截至2010年,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有会员单位184家,其中理事单位129家,常务理事单位51家。
秘书处机构设置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设一室三部,即:综合办公室、行业发展部、企业管理部、质量安全部。职能如下:
综合办公室
1、负责协会文件的收发、审核、传呈、归档工作;
2、负责协会财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工作;
3、负责协会的对外联络与信息交流工作;
4、编辑出版发行《辽宁建筑业》会刊;
5、负责发展会员,承办会员入会登记、管理及会费收缴工作;
6、负责房屋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申报案卷审理和组织专家评审工作;
7、综合协调协会的培训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业发展部
1、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搞好调查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辽宁省建筑行业行规行约的制定与实施;
3、负责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年检初审的事务工作;
4、负责省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建筑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经理、优秀项目经理等创先评优活动;
6、负责相关方面的培训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管理部
1、引导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资产重组,完善经营机制,加快企业改革步伐;
2、负责辽宁省建筑行业诚信体系的建设;
3、负责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的排名工作;
4、负责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经理人的培训、认证工作;
5、负责相关方面的培训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量安全部
1、开展行业质量、安全工作的调研,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质量安全政策及法规提供服务;
2、推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法规、标准在企业中贯彻实施;
3、组织开展建筑技术政策的调查、研究和宣传,推动建筑技术政策在行业的推广、实施;
4、负责省级工法的评审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创优评先活动;
6、负责相关方面的培训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