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组织开展省内外水利学术交流和科学技术考察活动;
(二) 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精神、科学思想与科学方法,推广先进技术;编辑出版发行水利科技书刊,举办科技讲座及科技展览等;开展水利优秀书刊与论文的评选活动;
(三) 开展民间水利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相关学术组织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促进与港澳台水利科技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
(四)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为会员和科技工作者更新知识、提高学术和管理业务水平服务;
(五) 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科技发展战略、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各级决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中介业务;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承担工程项目评估与论证,项目管理与监理;科技成果鉴定与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科技文献整编与技术标准的编审等工作;
(七)举荐科技人才,表彰与奖励在学术活动和学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体和个人;
(八)为会员和水利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