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
职责:完成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信访和机关文书档案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负责制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督察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局机关的外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财务科
职责:负责局机关财政预、决算及财务收支计划、使用情况;负责制定城市基础项目计划;负责管理行业统计综合报表、资金拨付和结算工作;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经济指标的考核工作;负责中心城市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所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预、决算等工作;负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劳资工作;承担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导习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配合有关科室搞好全市建设队伍各类人员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建设系统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的制定、考核、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作。
政策法规科
职责:负责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撤销、废止、备案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系统的普法、行政复议、行政申诉、应诉和赔偿的有关工作;组织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考评工作,颁发证件、销缴证件;负责全局经济合同审核和备案工作。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负责行政审批资料的管理和归档;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房地产管理科
职责:拟订全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综合配套政策;管理全市城市房屋征收、房屋交易、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和保障性住房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房地产市场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屋中介备案管理;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城乡建设科
职责:拟订全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制度;指导全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市政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有关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工作;负责中心城区燃气设施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燃气设施建设;参与全市大中型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新建的城市道路、供热、供气、供水、排水、桥梁建设及地面附属配套设施和地下管网配套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市政公用企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与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绿化建设有关工作;承担中心城市新建道路的园林绿化及独立较大的新建公园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制定有关园林绿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村镇建设技术服务和标准设计、通用设计推广工作;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镇建设试点等工作;指导全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管理有关工作。
建筑业市场监管科
职责: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秩序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全省工程建设、建筑业发展和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全市工程建设市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市级各类工程建设定额标准和工程造价、计价的实施;组织发布全市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制定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房屋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建筑市场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市直管建设项目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担保管理、劳动保险等有关工作;负责认定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报建等各项招投标类备案;具体负责市管和市管以上单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负责各县(市、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负责监理企业和监理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工程监理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等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的认证工作;负责全市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对建筑企业一线操作工人专业技术进行培训、鉴定和发证工作。负责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全市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负责全市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备案;负责施工现场综合评
价、工程质量、劳动安全检查;指导和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劳动安全工作;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负责受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中心城市施工许可证管理工作。
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职责:指导全市建筑节能的推广使用、城镇减排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勘察设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指导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建设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开发、检测、认定和推广应用;指导新型墙体材料革新、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执行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