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山西省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查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贝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一、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