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录1
:《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 6364—86)
第二节 对空情报雷达站的防护
摘录2
:《对空情报雷达站电磁环境防护要求》(GB l3618—92)
第三节 短波无线电测向台(站)的防护
摘录3
:《短波无线电测向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13614—92)
第四节 短波、超短波收信台(站)的防护
摘录4
:《短波无线电收信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13617—92)
摘录5
:《交流电气化铁道对短波、超短波收信台(站)无线电干扰的防护距离》(’rB/T2679—1995)
第五节 地震台站的防护
摘录6
:《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19531—2004)
第六节 卫星通信地球站和气象台站的防护
第七节 电视差转台、调幅广播收音台的电磁干扰防护
摘录7:《交流电气化铁道对电视差转台的防护距离》(TB/T2823—1997)
摘录8:《交流电气化铁道对调幅广播收音台无线电干扰的防护距离》(TB/T2464—93)
第五章 油、气管道及油库电磁干扰防护
第一节 油、气管道电磁干扰防护
第二节 油库(易燃、易爆品库)电磁干扰防护
摘录9:《交流电气化铁道对油(气)管道(含油库)的影响容许值及防护措施》(TB/T2832—1997)
摘录10:《原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与铁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87)油建字第505号、铁基(1987)780号]
第六章 电磁干扰防护设计及设计文件编制
第一节 文件编制的依据及范围
第二节 新建(改建)铁路
第三节 铁路枢纽的文件组成和内容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