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2019年11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川办发〔2019〕62号),对全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进行了总体规划。2020年3月26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实施意见》(川应急〔2020〕40号),对全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目标任务作出了具体部署。2019年11月22日,正权市长、相洪常务副市长、孝廉副市长、付勇秘书长相继作出批示。按此安排,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我市应急救援能力现状和发展需求,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救援能力建设等重点任务,起草了《遂宁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送审稿)》(下文简称《计划》(送审稿)),经市政府7届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6月1日实施。
二、主要内容
《计划》(送审稿)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建设内容、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总体要求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在指导思想上,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走出一条符合遂宁实际、彰显遂宁特色的应急管理新路子。在基本原则上,提出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着眼实战、突出重点”和坚持“分级负责、分步实施”4项《计划》编制及实施原则。
工作目标部分:提出通过三年建设,全面实现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按国家标准达标配备;应急救援能力短板基本补齐,应急救援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基本建成符合国家标准、满足遂宁需要、全面可靠有效的现代化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内容部分:围绕“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救援力量建设、设备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4个方面,制定了我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18项具体任务。其中“城乡消防站(队)建设、城乡消防站(队)基本车辆配置、专职消防员建设、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建设、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及指挥场所建设、遏制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职能感知系统建设、城市主战消防车救援能力建设、消防远程供水系统建设”是省应急管理厅对我市下达的10项“规定任务”,“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应急避难(险)场所建设、水上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西南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自然灾害救助志愿者队伍建设、移动宣传指挥车建设”是彰显我市特色并符合实际需要的8项“自选动作”;
保障措施部分: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资金保障和加强督导考核四个方面。
为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推进《计划》顺利实施,我们建立了《遂宁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条件、成员单位等信息,并对18项具体任务进行详尽梳理、细化分工,形成了《遂宁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任务表》。
三、征求意见情况。
《计划》初稿形成后,3月16日,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应急委员会和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意见。截止3月27日,共收到回复意见38条,其中提出修改意见23条。4月22日,孝廉副市长组织召开专题会对《计划》(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讨论,根据各方面提出的8条修改建议,对《计划》相关内容进行了反复推敲和修改完善,形成了《计划》(送审稿)。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