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兑现标准
二、实施步骤
1.准备工作阶段(6月2日—6月4日)。以乡(镇)为主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建工作组,明确责任人,并由县鱼塘电站工程建设协调办解决各乡(镇)5000元的工作经费。
2.政策宣传及实物指标核实和公示阶段(6月5日—6月12日)。全面召开涉及村、组群众会,广泛宣传征占用耕地补偿调概资金相关政策规定。同时,进一步核对实物指标,完善补偿花名册,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阶段(6月5日—6月15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不留后遗症。
4.资金兑现阶段(6月16日—6月18日)。各工作组按照补偿花名册据实将调概资金兑现到户。
5.资金结算阶段(6月19日—6月20日)。各工作组统一到旧城镇财政所凭农户领款花名册销帐。
6.档案整理阶段(6月21日—6月30日)。将此次调整资金兑现情况分户填写明白卡后报县鱼塘电站工程建设协调办。
三、有关要求
鱼塘电站征地移民补偿调概资金兑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相关乡(镇)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面做好鱼塘电站征地移民补偿调概资金兑现各项工作。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好本辖区征地移民补偿调概资金兑现工作;县鱼塘电站工程建设协调办要深入乡(镇)作好指导,统筹推进鱼塘电站征地移民补偿调概资金兑现工作。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