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区安委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目标管理、机关文电、机要、会务、督查、 建议、文书档案、提案、党务政务公开、机关后勤、计划生育、 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机关各项工作规章制度。承担机关党 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信访维稳、综治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区安委会文电、机要、会务等工作;负责起草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查 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联系、督促、指导区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等工作。承担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措施建议;推动落实应急重点工程建设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局机关政务内网信息上传、发布统计、板块管理、版面修改等建设、维护及更新。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指导协调全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等相关工作。承担区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牵头负责企业“双控”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六级六覆盖”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并对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工作。建立全区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评估认证机制,承担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执法物资的购置、管理。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管理等工作;组织拟订遵义市事故灾害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相应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参与国内、国际跨区域应急救援工作;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信息(事故)收集、统计、分析工作。
(二)危化烟花爆竹暨综合监管股。依法监督和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乙类)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核查本行业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有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本行业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和省下拨、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牵头组织区内有关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煤矿、道路交通、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公路、水运、铁路、农机渔业、教育、林业、旅游、特种设备、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等行业和领域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监督、评估事故 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负责局机关禁毒、反恐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等工作。
(三)安全生产基础股。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综合管理和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有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参与本行业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起草地方性消防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镇(街道)、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承担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修订区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领域相关制度、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地质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按分级负责原则,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灾情调查评估工作。监督、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