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义市红花岗区应急救援中心
遵义市红花岗区应急救援中心为区应急管理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股级事业单位。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 旨:为全区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全区消防、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等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和技术保障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应急救援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测系统提供技术指导,为社会提供应急救援相关政策咨询服务;落实上级有关应急救援工作的批示、指示,负责跟踪及信息反馈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宗旨和业务范围,设立4个内设机构:
1.综合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目标管理、文电、机要、会务、人事劳资、文书档案等工作。
2.科技信息化室。负责全区消防、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等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和技术保障服务工作。
3.监测监控室。负责对辖区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测系统提供技术指导,为社会提供应急救援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4.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站。参与应急预案编制,负责应急救援演练和应急队伍建立相关服务;负责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管理的相关服务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区应急救援中心事业编制2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
二、遵义市红花岗区救灾减灾中心(遵义市红花岗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遵义市红花岗区救灾减灾中心加挂遵义市红花岗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牌子,为区应急管理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股级事业单位。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 旨:为全区救灾减灾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全区救灾减灾工作的信息和技术支持服务;负责减灾备灾、应急救援物资管理等工作;参与研究拟定全区综合救灾减灾政策措施、规划等,开展救灾减灾政策理论研究;负责全区救灾减灾综合管理技术的应用推广和救灾减灾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为社会提供救灾减灾相关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地震等灾害的防治和震情、灾情的上报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宗旨和业务范围,设立2个内设机构:
1.综合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区救灾减灾工作的信息和技术支持服务,参与研究拟定全区综合救灾减灾政策措施、规划等,开展救灾减灾政策理论研究;负责全区救灾减灾综合管理技术的应用推广和救灾减灾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为社会提供救灾减灾相关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地震等灾害的防治和震情、灾情的上报工作;负责物资调配的相关服务。
2.物资站。负责减灾备灾、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等服务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区救灾减灾中心(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
三、其他事项
《遵义市红花岗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区编发〔2018〕3号)明确的“在地方党政机构改革启动前,区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暂由区安监局管理”。现区应急管理局已经设立事业机构,其人员划转由区应急管理局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