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邵武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我局内设3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规划法规股、监督管理股),下设“一站一队一所” 3个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监测站情况:负责组织开展邵武市辖区范围内的大气、水体、噪声、土壤、生态等环境要素公益性常规监测及其污染源的监督和委托监测、承担环境科研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事故应急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和其它社会服务性监测等。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储存本辖区内的环境监测数据,组织开展本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分析,编报邵武市环境监测年鉴。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认可的监测能力项目达93项,涵盖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底质)、噪声、振动、生物、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要素。
环境监察大队情况:环境监察大队由环境监理所更名,其职能可概括为“三查二调一收费”,即依法对本行政区内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建设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工程进度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对本行政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因污染引起的纠纷以及检举控告环境违法行为的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并参与处理;依法征收排污费;参与编制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并对治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的指导工作及环境管理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与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建筑施工噪声审批及管理。
环境科学研究所情况:根据2003年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精神及《关于同意成立邵武市环境影响评价科学研究所的批复》(邵委编[2003] 01号),市环保局成立了邵武市环境影响评价科学研究所,为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我局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及其工作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环评乙级填表资格证书申请工作。先后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环评持证上岗培训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现已有6人取得环评持证上岗证书,3人取得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根据《关于同意将邵武市环境影响评价科学研究所更名为“邵武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的批复》(邵委编〔2005〕02号)精神,将邵武市环境影响评价科学研究所更名为邵武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05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批准颁发邵武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限于开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业务(国环评证乙字第2231号);2007年顺利通过了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延续,评价范围为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