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制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和技术标准; 2、 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3、 监督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 建立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作为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 5、 受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和相应的行政处罚; 6、 依法组织或者参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职责权限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发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信息; 7、 组织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8、 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普及安全生产知识。